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五项免税助您致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2:20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刘英潮通讯员曲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昨日从市财税部门获悉,本市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各区县税务部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广大农民的监督。

  本市涉及农民的免税政策共有五项:一是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已缴纳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
中国网络通俗歌手大赛 同方电脑掀动四月风暴
中国网络通俗歌手大赛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四是农民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月销售额不到5000元或每次(日)销售额不到200元的,不缴纳增值税。五是农民在销售上述农产品的同时还销售其他非农产品,其中农产品销售额占整个销售额一半以上的,月销售额不到5000元或每次(日)销售额不到200元的,也不缴纳增值税。

  此外,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小贩,无需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调整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销售农产品的起征点,并将定额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公开,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一律免征增值税,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变通政策。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