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今起开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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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记者昨天从我市公安部门获悉,为有效遏制营运车辆交通违章行为,市公安局决定从今天起至6月15日在市区开展营运车辆交通违章专项整治活动。 专项整治对象:在市区行驶的公交车、长短途客车、大小型货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其中以出租车为重点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的违章行为:公交车:未按规定变更车道的、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避让、违章超车;长短途客车:未按规定变更车道的、违章临时停车;大小型货车:闯禁、违反装卸规定;出租车:违章临时停车、未按规定变更车道的、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避让、违章掉头、违章超车。 营运车辆重点违章处罚标准:序号 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 罚款(元) 吊扣驾驶证(天) 记分 1 不按规定超车的200元以下并处15天以上3 2 不按规定停车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200元以下 并处15天以上6 3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单处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 3 4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停车或行驶 单处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 25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单处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 3 6 不按规定掉头的 单处15天以上1个月以下 3 7违反交通标志的5元以下并处15天以上1个月以下 2 8 公安机关明令禁止停放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5元以下并处15天以上1个月以下 39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5元以下 2 备注: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该处罚标准将予以相应调整。 袁曙耳 震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