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翻围墙是谁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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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3:0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北方人有句口头禅叫“门儿都没有”,用成都话说就相当于“莫搞”——门都找不到,还搞什么搞。可见这“门”对民生有多重要。计划经济时代有一著名说法叫“走后门”,意思是凭关系搞点什么紧俏的商品,或者谋求其他方面的好处。不过真正能走上“后门”的,多半只是一些少数有本事的人,普通百姓“门儿都没有”,于是就又发明了一个自嘲的说
可没想到,“翻围墙”这个几近绝迹,即便在当时也仅仅只是一个形象比喻的老话,如今却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场景:已经售出的新建公寓,居然没有供人进出的通道,楼梯口单元门被一堵围墙封死,楼上的住户要进入公寓必须先借助一把竹梯,小心翼翼地翻过那两米高的围墙,才能进入自己拥有全产权的居所!真是咄咄怪事啊。 何以至此?报道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搞不明白的是,现在远远不是计划经济时代了,可为什么业主一分没少地花钱买来的房子,居然连“后门”都走不了,逼着他们去战战兢兢地,实打实地翻围墙,过“栈道”,练少林功夫?谁该为此负责?首先要问的是当地规划部门,你凭什么听信开发商的一面之词,他说可以跟隔壁小区共用通道,你就大笔一挥,准他立项了?小区的土地包括通道,是属于小区业主产权范围内的正当利益,凭什么要跟别人共享?这一点基本的民事法规意识都没有,如何依法行政? 其次要问公寓和小区的开发商,你们有什么权利私自达成协议,出卖两边业主的利益?小区的通道是全体小区业主花了“买路钱”拥有的,他们有不当“活雷锋”的权利,难道这就成了“刁民”?而公寓的业主购房时,也是交了配套费的,凭什么要人家死乞白赖地去“借道”? 第三要问问消防部门:休说消防通道,连居民进出都要翻围墙,这样的开发申请,居然也给批准了?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卯窍”? 当然,需要问的还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和社区组织:对此事,你们又尽了多少责任?好在公寓业主入住难的问题已经引起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目前此事正在督促处理当中。作为以维护民众利益为己任的公共媒体,我们期待此事能够尽快地获得圆满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