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也可申请共有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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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6:3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出台了《夫妻共有房产(变更)登记工作细则》,将从本月15日起正式实施。 离婚后也可申请共有权 《细则》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共同申请(夫妻)共有权登记:(一)现
对于离婚后申请登记共有权的,除须提交申请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原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在办理共有产权登记时,不审核房屋取得时间与结婚时间的先后顺序,但要审核房屋取得时间与离婚时间的先后顺序。离婚在房屋取得之前的,不予登记;离婚在房屋取得之后的,准予登记。房屋取得时间以取得房屋的原因行为或原因事件生效时间为准。 房屋已设抵押权怎么办 房屋已设抵押权的,当事人可选择下列形式之一登记:(一)由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申请夫妻共有权预告登记。夫妻共有权预告登记不妨碍设定在先的抵押权及其相应的主债权;但在夫妻共有权预告登记后,除为实现登记在先的抵押权外,对房屋作任何登记时,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享有等同于共有权人的权利。夫妻共有权预告登记前设定的抵押权被依法注销后,双方可凭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夫妻共有权预告登记证明书直接申请共有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二)由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并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增加共有人和抵押人的证明以及申请人自愿承受抵押担保义务的承诺和申请等文件,申请登记夫妻共有权。准予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均应记载抵押权。 一方不同意可申请预告登记 现有房产登记为夫妻一方所有,但双方按上述规定共同申请共有权登记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另一方可提交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审核表)复印件,申请预告登记,保全共有请求权。准予登记的,将按有期限的房产限制处理,相关文件不归入产权产籍档案。上述预告登记的有效期限为30日;申请人不得就同一房产提出重复申请。(方市兴 陆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