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房产局,出台夫妻共有房产登记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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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7:10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天,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出台了《夫妻共有房产(变更)登记工作细则》,对夫妻共有房产登记的程序和审核标准进行了梳理和调整,以规范夫妻双方申请登记共有权的行为。《细则》中的绝大部分条款将从本月15日开始试行。 据介绍,该《细则》对夫妻共有房产权登记的适用范围、收件要求、审核标准作了详细规定,另外还采取夫妻共有权预告登记、保全共有请求权的预告登记、登记过程中的异议
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提醒广大市民,如实申请登记房屋所有权和共有权是房屋权利人的义务,未经登记的房产权将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作者:程富建、方世兴 (来源:江南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