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新智网”公然经营网络传销(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8:14 海峡网-厦门日报
  一位上当女士致电本报揭露内幕本报记者深入“虎穴”,被迫上了一堂“洗脑”课

  本版文/图 记者 陈泥 实习生 陈俊峰
  所谓新加坡公司邮寄的缴费收据信封,地址是新加坡,邮戳却是莲花。

  近日,本报热线接到报料:一个所谓国际知名网站,用传销的方式发展会员,利益分配类似老鼠会的“文化”公司,开始登陆厦门进行活动。一位入会后才大呼“上当”的女士给本报来电披露了该公司内幕,并为仍沉迷于“网络传销”的亲友担忧。

  读者报料

  “经不住朋友劝说,我卷入了传销”

  小金(化名)用1550元换来了这样一个“资格”———成为“新智网”的会员。作为会员,她要做的事是发展新会员。“新智网”的承诺是,如果发展2名会员,奖励200到300元,发展到8个会员,奖励800元。“两个月前,经不住一个朋友劝说,我花1550元钱加入了这个网站,卷入了传销。”小金告诉记者,她得到了“新智网”的一个用户名和密码,成为会员。没过多久,她所在公司也有几名同事加入。后来她才知道,会员都是这样靠熟人“引荐”后入会的。

  “我自己也是做营销业务的,本想加入这个网站可以学到一些专业知识。”交了钱后,公司迟迟没有拿出合法的收款票据,公司规定的“个人奖励”制度也让她疑窦丛生,渐渐萌生了退出的念头。此时,公司告诉她,“会员”的账号和密码不能退,只能转让给别人,但1550元“入会费”必须扣下400元作“手续费”。

  根据小金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记者进入了她在该网站的“个人空间”。其中“回馈”一项称:“新智网”的订阅费为186美元(含6美元手续费),或者1500+50元人民币(手续费)。该会采用双轨制,发展八个下线便有800元的佣金,以后每增加八人都有800元。为了让记者更好地明白这家公司的运作模式,小金给记者画了一张图:“你只能直接发展两个会员,你发展的会员也只能直接发展两个会员……‘新智网’每周六会将‘佣金’汇入你提供的账户。”一张“金字塔”般的“传销链”跃然纸上。

  记者暗访

  “只要交纳1550元,就能上这个网站”

  6日下午,记者通过小金找到一名老会员并在其指引下,来到莲坂聚泰商业大厦,这家自称是“北京力蒙文化传播公司厦门总代理暨新加坡‘新智网’集团厦门代理处”的公司办公地点设在大厦12楼。公司设备异常简陋,两个房间里摆放着几张桌子和两台电脑,记者只看到4名工作人员,1名是技术员、1名是财务人员,还有一对夫妇,看上去像是负责人。公司门口没有任何名称招牌,墙上也没有营业证照,据工作人员说,他们公司是刚到厦门发展的,营业证照还在办,“估计4月份就能办好。”一名女工作人员介绍,只要按要求交纳1550元人民币,便可开始上这个网站:“上这个网站既可以学英文,还可以与‘世界一流大师’亲密接触,关键是这个网站内容天天会变,内容新鲜,交1550元绝对值得。”记者按工作人员提供的网址上去看了一下,发现网站内容并无特殊,只是有一些可以下载的“世界营销大师”讲课视频资料。

  记者表示自己想加入网站,几个工作人员便轮番给记者上起“洗脑”课。他们七嘴八舌地说,他们公司与其他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会员要做的只是介绍个人或者企业交钱加入网站(企业要交2350元)。他们极力鼓吹“直销是中国21世纪最后的蛋糕”,“我们这个绝对赚钱,而且是高尚的,绝对不同于一般老鼠会”,“拉到一定人数入会时,公司就会给你佣金,发展的会员越多,钱就越多”等等。

  “这样的‘直销’,与被禁止的传销有什么分别呢?”记者问道。一位负责人表示,中国现在还没为直销立法,所以也不敢说一定可以。“但法律也没说这个一定不可以。”他说,在新加坡的总公司是许多世界一流行销大师的经纪公司,这些大师来中国的演讲都是由他们独家代理的。“现在这种推销模式还没有被法律批准,所以我们还比较低调。”

  权威部门定性

  “这就是传销!”

  这家公司从事的是不是变相传销呢?昨日上午,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的林处长在了解记者掌握的情况后,肯定地表示———这就是传销!

  林处长告诉记者,近年来传销有借网络“还魂”之势,其特点有二:

  一是产品虚。传统的传销,所销售的一般是实物产品,如保健品、药物、化妆品之类,网络传销则以销售计算机软件、网络空间、信息等“虚”的产品为多,这样无论购买者身处何地,传销公司均可通过互联网提供产品,大大降低了流通成本。当然了,那些软件、网络空间和信息大多一文不值。

  二是隐蔽性强。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一些特点,将参与者分散到全球各地,隐蔽性强得多。网络传销通常只需要一个网站就可以进行,上线与下线间的联系完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来完成,受骗者根本无从查证公司网站的真实信息和上线的真实身份。

  友情提示

  传销鉴别ABC

  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曾联合下发文件,对传销的界定是: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入门费方式,取得加入资格或相应级别,并取得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先加入者靠发展后加入者,从他们交纳费用中获利,收益数额由加入者先后顺序决定;组织者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交纳的费用,而并非真正来自商品营销利润;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纳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来维持运行;组织者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返还参加者高于其所交费用数倍的回报。

  记者观察

  传销披上新外衣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起,传销在我国就被视为非法经营活动而受到取缔,但因它能在短期内带来巨大利益,仍有不少公司铤而走险。方兴未艾的互联网似乎为传销带来了一块适合生存的土壤,所以近年来网络传销的发展势头极为迅猛,而打击的难度却大大增加。

  思明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科的有关负责人分析说,被打入地下的传销之所以能够起死回生,主要是因为新兴的传销公司大都打着连锁经营、消费联盟、会员卡、电子商务等旗号,借新型消费方式之名来行非法传销之实。而1999年前后,正是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的高峰时期,媒体的炒作,使电子商务成为普通百姓耳熟能详的新名词。不少地下传销公司,直接套用了电子商务的模式,将“传统”的传销方式直接搬上了网络。

  令人忧心的是,对于什么是网络传销,因为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给不少传销公司有空子可钻。法律界及公安部门人士指出,“我国发布了一系列法规禁止非法传销活动,网络非法传销也属于禁止之列。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电子商务法规,因此,对披着‘网络外衣’的非法传销确实有管理难、监督难的问题。”此外,不同国家对待传销的态度不一样,如何管理跨国界的网络传销,成为我国面临的难题之一。

  有些人士指出:现在有关部门对传销的态度是,接到举报才处理,属于事后管理。但事实上,不少受骗网民觉得金额不大,或者自认“花钱买教训”,因此举报的情况很少。这就给有关部门掌握情况、及时处理带来难度。“对传销、网络传销,有关部门首先应该重视,其次要了解目前已经发展到什么阶段,尽早把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厦门日报)
中国网络通俗歌手大赛 同方电脑掀动四月风暴
中国网络通俗歌手大赛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