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乱倒医疗垃圾可能被罚五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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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8:26 新华网 | |||||||||
今后,如果您或您的单位随意倾倒、堆置“医疗垃圾”或农药废物就可能被罚款5万元。昨天,由北京市环保局拟定的《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在首都之窗网站广泛征求市民意见。《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危险废物产生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禁止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违反者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废物有47种,其中主要有医院临床废物、医药废物、农药废物、木材防腐剂废物、染料涂料废物等。 同时《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全国危险废物处置规划,制定北京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规划。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划设施建成后,市区原有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应当关闭;远郊区县原有的分散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应当逐步关闭。其他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规划设施建成后,应当逐步关闭原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设施。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应当采取先进工艺水平自行建设处置设施,并鼓励其按照市场价格接纳周边地区同类型危险废物。(黄建华谭卫平)(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