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召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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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8:57 沈阳晚报 | |||||||||
核心提示 检查站工作人员不准代其它部门检查、收费和罚款;不准双向拦车检查,不准离开站点流动检查;严禁在县、乡、村公路上设卡、检车、收费。 本报讯(记者唐葵阳实习生吴京)4月7日,沈阳市政府在市交通局召开“治理公路
据悉,沈阳市境内现有普通公路5330公里,其中,国省干线17条,1234公里;县级公路87条,3868公里。在全市境内,经省政府批准的公路收费站共13个,公路交通检查站1个,分布在新民、辽中、法库、东陵、于洪、苏家屯、新城子等地。 去年以来,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突现的问题也不少,比如,个别县(市)、区和部门的执法人员擅自上公路检查、收费、罚款等现象时有发生,而且逐渐改变方式,由国省干道转到县乡道,由白天转为夜间;个别没有执法权的部门,擅自雇用交通、公安等部门的执法人员,随意上公路拦车收费、罚款偶有发生。 市交通局将从5月份起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清理整顿收费站点活动。 市公安、林业、交警等部门工作在检查站的有关人员,要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不准代其它部门检查、收费和罚款;不准双向拦车检查,不准离开站点流动检查;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公路上和城市出入口处随意设置洗车场,严禁在县、乡、村公路上设卡、检车、收费。要坚决杜绝超范围检查和搭车收费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