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咨询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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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0:06 沈阳晚报 | |||||||||
患者用贵重药品有何规定? 铁西区周先生:我是下岗工人,现因病在医院治疗,有时医生要使用贵重药品,我用不起,是否可拒绝使用? 答:前不久,省卫生厅出台了一系列纠正卫生系统不正之风的整改措施,该措施对患
大东区李先生:我是外地来沈务工人员,请问子女到市内学校借读应收多少费用? 答:据了解,外来人员子女就学,应持公安部门开具的暂住证明和父母在沈的务工证明,到暂住区教育局办理借读手续。借读收费标准:小学每学期200元;初中每学期300元;高中每学期400元。 债务官司起诉状应写明哪些事项? 沈河区孙先生:因一次车祸,我受重伤,但撞人司机不付医药费。因此我要告他。请问起诉状应写明哪些事项? 答:起诉状应写明以下事项:1、债务关系发生的时间、地点、标的物及数量,以及利息情况;2、提供有关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或证人、证言等;3、双方发生纠纷的焦点是什么,协商的情况和进展如何;4、起诉具体的要求是什么。另外,起诉应按符合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数额是否能变更? 铁西区杨女士:我离婚后孩子判给了我,其父亲承担150元/月的生活费。现在我又下岗,如今孩子有病,而且在中学读书,家中生活更加困难。请问离婚后抚养费能否变更? 答:离婚判决中原定的抚养数额,是根据当时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而确定的。如果后来情况有了变化是允许合理变更的。抚养费的变更有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如果子女的实际需要有所增加,父母又有增加费用的能力,子女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用。至于增加多少,应由当事人妥为协议,协议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应明确:这种起诉是按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重新起诉,而不是由原来判决离婚的法院对子女抚养费问题进行改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