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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将培训3500万农村劳动力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3:58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徐京跃)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于4月7日正式启动。

  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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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就业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农业部等六部委从今年起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阳光工程”是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是在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受训农民转移就业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实施。目的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阳光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2004年至2005年,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探索转移培训工作机制,为大规模开展转移培训奠定基础。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500万人,年培训250万人;2006年至2010年,在全国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3000万人;2010年以后,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使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总体上与我国现代化发展水平相适应。

  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表示,为加强“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六部委共同成立了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指导小组,负责对各地组织实施“阳光工程”进行业务指导,各地也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为了强化“阳光工程”实施的监管力度,六部委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近期还将出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管理办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检查验收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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