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的反面教材——李爱民日记剖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3:5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沈阳4月7日电 记者范春生 2003年6月26日,丹东市公安局经侦支队3名警官在大连普兰店市一间出租房内将李爱民抓获时,从她身上意外发现了两本日记。记者在丹东市调查采访此案时,认真研读了这两
没读过多少书的李爱民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李爱民的这两本日记从1988年记起,直到她被警方抓捕归案的前两天。梦想着成立“爱民基金会”的李爱民,在日记中详尽记录了自己是如何从一个“老革命”的后代,一步步蜕变成“金融苍蝇”的过程。这两本日记,对那些仍幻想走“发财捷径”者来说,实为难得的反面教材。 “……就从15万元开始写,写写我的50万元梦……我该赚钱了,在爱民50岁的时候,看看究竟能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发展到什么样的程度……我也算个小小的企业家了,用小宋的话说是‘储蓄所所长’。——1995年6月30日。” 1995年前后正是李爱民非法集资“事业”最红火的时候。当时她的吸纳、放贷资金链正有条不紊地运转着。“当时跟我合作好的,资金都翻番了。”尽管身陷囹圄,李爱民仍略带自豪地这样表白着当年的“成绩”。 “我的集资工作要搞得出色。上午我表扬了我的几个优秀客户,比如王某、许某、王某某,而且我还扬言一直带领她们搞到底。在我搞这项工作时,她们一点也不计较,任我摆布……我一定领她们奔富。要建立一个很好的集团,这个集团的大老板就是我李爱民。——1995年7月1日。” 在被警方抓捕后的几次提审问讯中,李爱民一直表露出了这样一个集资初衷:我一直想为朋友提供帮助,为同事赚到钱,自己也赚到钱,成立我自己的“爱民基金会”。李爱民在这段日记中点到的“客户”,就是她的集资户,存款额可能还不少。 “爱民,拥有50万了,为什么不高兴?1998年元旦,呆在家里一整天。想了很多!——1998年1月1日。”“我决心下了,从现在开始收口……绝不再往外面放一份款。该收口了,爱民。——1999年11月16日。” 这两则日记,预示着李爱民的“个人钱庄”已出现裂痕,这段时间她的内心变得烦躁而又复杂。 “今晚打了一个电话,听了家里的消息,心里很难受。我要坚强地活下去,我要抓住小马、宋小龙,还要把印尼的钱拿回来!——2003年2月23日。” 这是李爱民为躲避讨债大军而逃到大连普兰店市时写下的。从2002年底到案发,她到过大连、上海、张家港,走上了追债更主要是躲债之路。此时日记内容与巅峰时期的得意洋洋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字里行间充满了迷茫和绝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