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保安员的权限和非职责权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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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3:5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南宁4月7日电(记者王勉、郭奔胜)我国保安员手册规定,保安员的权限是: 1、执勤时,可配带非杀伤性防卫工具和通讯、报警用具,但不许配带枪支、手铐及警械。
2、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劝阻,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置,但无处罚裁决权。 3、对发生在责任区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项。 4、根据派驻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责任区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派驻单位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5、在执勤中,如有犯罪嫌疑人故意滋事、不听劝阻,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保安员的非职责权限有四项: 1、保安员无权拘留、关押、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 2、保安员无权对违法、违反规定人员实施罚款等处罚。 3、保安员无权查处治安、刑事案件。 4、保安员无权参与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经济、劳务纠纷的调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