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渠道“生产”非法保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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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3:5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南宁4月7日电(记者王勉、郭奔胜)非法保安是如何产生的?如何判定是否属于非法保安? 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负责人分析了“生产”非法保安的三个渠道:
瞒着公安机关和保安公司私自招聘保安人员,有的甚至通过亲戚朋友介绍,从社会上招聘一些闲散人员,充当维护自身利益的打手,堂而皇之地让他们行使保安职责。这也是产生非法保安组织的主要渠道。2002年11月,发生在南京市“好又多”超市的保安科长强奸女顾客事件,涉案人员是属于企业自己招聘的“黑保安”,这家企业的“黑保安”竟然多达63人。 一些地方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开办各类保安(保镖)培训机构。尤其突出的是那些打着武术学校旗号,却在培训保安的机构。 一些大型厂矿老牌企业,用下岗职工或分流人员作为安全防范人员。这些保安尽管不合法,但大多安分守己,工作兢兢业业。 南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郑有富说,非法保安组织使市场上保安“泛滥”,身价低廉。他称,在广州、深圳等地,一名正规保安月薪2500元左右,而南宁聘请一名保安,接受单位一般只给保安公司600元/月左右,除去水电、房租、服装、纳税、保险等费用,保安公司给保安的月工资一般仅500元左右。工资越低,保安工作积极性越低,就越容易犯错误,服务质量就越难保证,接受保安的单位意见就越多,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