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流血,吓死同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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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08: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家属申请为工伤,被法院驳回 本报讯记者 罗颖报道:一名有高血压病史的女装配工正在上班,看见工友受伤流血,竟然一头栽倒,8天后死亡。家属申请为工伤。日前,佛山中院终审认定:女工从事的工作对一般人而言并不紧张,其病发系因自身身体状况导致,不算工伤。
四川人小慧原来在佛山市一家工厂做装配工。一天中午下班前,一位同事不慎受伤流血,恰被小慧看到,于是出现了手部振动、无力的症状,之后突然晕厥,栽倒在地。经诊断,她是高血压突发及恶化。术后8天,她不治死亡。 同年10月底,小慧的丈夫宋明(化名)向社保局提交了《工伤事故报告书》,申请该局确认严的死为工伤。但社保局作出认定,不认定为工伤。 顺德法院审理则认为,根据社保局的调查,小慧日常从事装配工种,从工作强度、工作时间来看,她的工作并不紧张;并且在事故发生前的一段时间,公司也没安排她加班;而小慧同事的受伤与其病发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社保局据此不认定为工伤是正确的。 宋明不服原判,提起上诉。佛山中院审理认为,社保局的认定并不违法。法院指出,对小慧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高血压病发的事实,宋明、社保局和公司都不存在争议。依社保局调取的证据可证明,小慧所从事的工作对一般员工来说并不紧张,严高血压病发是其自身原因所致。据此,法院不支持宋明“以小慧个人为标准来衡量工作是否紧张”的主张,判决驳回了他的上诉。(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