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宣县委书记覃纪康受贿行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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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14:11 新桂网 | |||||||||
原武宣县县长、县委书记、来宾市审计局局长覃纪康行贿受贿案,4月8日在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覃纪 康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犯行贿罪被处有期徒刑一年,合并刑期3年6个月,决定执行3年缓期4年。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纪康在担任武宣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陈某某、韦某某、冯某某 、梁某某、梁某等5人贿赂款4.8万元,并为上述5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武宣县任职期间先后5次向原任 柳州地委副书记廖春林行贿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覃纪康虽然收受另3人所送的2.7万元,但没有为上述3人谋 取利益,不以受贿罪论处。鉴于被告人覃纪康有自首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贾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