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在天桥上公布卖淫嫖娼者名单引发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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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16:46 重庆晚报 | |||||||||
昨晚7时许,大渡口区九宫庙天桥,几名打扮妖冶的女子在东张西望。 记者乔装上前搭讪,妖冶女子瞅了几眼后一言不发离开。旁边几个同样打扮的女子嘀咕:“像警察,小心上《通告》哟!” 5天前,大渡口区九宫庙派出所清理街头卖淫女时,将10对因卖淫嫖娼被送劳教的男
卖淫嫖娼者姓名贴上天桥 家住大渡口区跃进村市民李先生反映:4日,他行至九宫庙天桥时,见一大群人围着天桥的柱子,正观看一张《通告》。 《通告》为A4型号的白纸,小三号黑字体,内容是说九宫庙派出所自今年1月以来抓获10对卖淫嫖娼被处罚的男女情况。具体罗列出10对男女的名字、家庭住址,被抓获原因、经过及处罚结果等等。《通告》最后落款为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九宫庙派出所。 看到《通告》内容,一时间舆论哗然。有群众议论九宫庙派出所做法涉嫌侵犯卖淫嫖娼者的隐私权。次日中午,《通告》即被派出所安排人员拆除。 张贴《通告》实属迫不得已 昨日,九宫庙派出所负责人详细陈述了张贴《通告》的理由:九宫庙天桥周围卖淫女活动猖獗。去年该所共抓获80多名,今年已抓获34人。群众反映强烈,区人大、区政协也有代表委员不断提意见要求整治,派出所压力很大。 九宫庙天桥周围多是棚户区,流动人口多,民警无法挨户宣传教育。而现行法规规定,卖淫嫖娼行为必须是抓现行。派出所想了不少办法,比如悬挂“卖淫嫖娼一律妇教劳教”等大幅标语,但不一会儿就被卖淫女故意撕毁;上门与房东签订责任状,结果人家根本不理会;张贴不写具体人名、地址的《通告》,卖淫女们却嗤之以鼻:“警察又编些来扯,我们又不是遭吓大的!” 分析卖淫女多是同乡,出来找“业务”时成群结队等特点,派出所终于下决心:将被抓获后处以劳教的10对卖淫嫖娼者进行公示,要让天桥下整天乱转的卖淫女相信那些违法被处的卖淫嫖娼者不是编的,继而她们必定要互相传播,自然起到宣传教育和震慑的效果。 派出所承认有点不周全 九宫庙派出所负责人介绍,后来考虑到张贴《通告》在细节上确实有点不周全,因此《通告》张贴一天后就安排人拆除。但从那以后,晚上在天桥转悠的男女明显少了许多,民警也没有再抓获过卖淫嫖娼的男女。 新闻链接: 针对市民议论,几名律师接受采访时均明确表示,除非告示内容有误或将卖淫嫖娼者押解进行游街示众,派出所公示卖淫嫖娼者的做法并不违反法规。 律师同时认为,如今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上法庭时也提倡蒙面和将手铐遮住,目的就是提倡人性化管理。何况卖淫嫖娼者并没有犯罪,公示其身份不妥。从执法发展趋势来看,此举显然不符合人性化管理节拍。 记者 丁香乐 陈亮 实习生 桑晓雨 朱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