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路钱卡住120急救车续:高速公路总经理认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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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04:4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哈尔滨4月9日电(记者 亓树新) 黑龙江省交通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照有关规定,哈尔滨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应该收取“120”救护车通行费。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认执行文件有误,决定立即停止对医院救护车的收费行为。 就“120”急救车收费规定不一的两个文件,黑龙江省交通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
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总经理伊莉也主动找到本报记者解释情况。她说,我们确实没有收到《关于对“120”急救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但是看了新闻媒体的报道之后,公司高层又重新学习了《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等有关规章,认为确实应该对医院救护车辆免征通行费,对此公司已经重新作出了决定,并向每一个员工作了传达。 今天晚上,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派人对死者的家属进行了慰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