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内不得开娱乐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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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08:1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本月起至6月底,南京市公安、文化、旅游、宗教4部门将联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据介绍,古建筑大多为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特别是一些古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擅自在古建筑内违章开办营业性场所,导致用火用电量增加,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火灾隐患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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