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古建筑内不得开娱乐场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08:14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本月起至6月底,南京市公安、文化、旅游、宗教4部门将联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据介绍,古建筑大多为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特别是一些古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擅自在古建筑内违章开办营业性场所,导致用火用电量增加,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火灾隐患十分
张国荣风采依旧一周年 同方电脑掀动四月风暴
中国网络通俗歌手大赛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突出,加上南京的古建筑单位大多对外开放,节假日期间中外游客人数众多,客流量集中,烟火难以控制,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这次古建筑专项治理将重点清理在古建筑内设置的公共娱乐场所,拆除在古建筑之间和毗连古建筑私搭乱建的棚(房),清除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改造在古建筑内未经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规范管理宗教活动用火和有关人员在古建筑内的生活用火行为,增加和改善古建筑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凡不符合专项整治重点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朱利伟 陈迪晨)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