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命丧进口煤气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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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11:15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铭)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在家中煤气中毒死亡,悲痛的父母认为“凶手”是高价购入的进口煤气灶,将灶具经销商和代理商一同告上法庭。日前,杨浦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灶具代理商赔偿死者家属各类费用52928元,经销商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去年1月11日,大二学生小敬一人留在控江新村家中。中午时分,小敬的外婆来探望外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能排除该灶具的自动熄火断气保护装置存在失灵的可能性,应认定系争灶具存在不合理危险的缺陷,且该缺陷与原告之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据此,两被告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受害人作为具备相当知识的大学生,在使用煤气灶时没能注意室内通风情况,也有不当之处,故可相应减轻两被告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