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选择投资经营者 广东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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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06:2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公开招标选择投资经营者 广东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本报讯】(记者吴勇加)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是我省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为加快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建设厅近日明确提出,进一步开放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资经营者,鼓励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以BOT(建设-经营-转让)和TOT(转让-经营-转让)等方式参与城镇污水和垃圾处
据了解,广东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仅为2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30%,大量未经处理的城市污水和垃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因此,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水平,是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为此,省建设厅制定了《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确定污水、垃圾处理工作的目标。到2007年,全省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60%,日处理能力提高到3.6万吨以上。到2010年,全省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 为拓宽建设资金渠道,加快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建设厅明确提出,实施特许经营制度,改革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体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资经营者。同时,加快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步伐。现有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事业单位,要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按《公司法》改制成独立的企业法人。各市应尽快建立健全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设市城市应在2004年6月底前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并逐步调整到保本微利的水平,保证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费用和建设投资的回收。 作者:记者吴勇加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