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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察公园内抓“过火”举动 敲诈情侣获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10:17 金羊网-新快报

  “你们在公园里行为不轨,必须接受罚款,否则通知你们单位!”幽会正酣,却撞上“公安”罚款?其实,这“公安”不过是个冒牌货。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何正华

  一些情侣在公园约会时往往按捺不住做出“过火”举动,这竟为某些犯罪分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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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生财之道”。苏某是广州市人,无业游民,因无所事事,他经常到流花湖公园闲逛,夜晚常见公园内的情侣拥抱接吻,他竟想到以此敲诈。

  去年3月5日晚上9时许,叶某与同事刚从流花湖公园出来,刚巧撞上苏某和他的同伙(另案处理)。苏某上前拦截,说自己是“警察”,并表示两人刚才在公园内有“过火”行为,有伤风化,要通知他们的单位和家属,但如果交3000元罚款就什么事都没有。叶某的女同事怕日后在单位说不清,便催叶某“花钱消灾”,当叶某交出3000元后,苏某两人立即逃去。叶某二人越想越不对劲,哪有警察拿到罚款就开溜的?于是报警。

  一个月后,苏某以同样手法敲诈了陈某及其女友,拿到1150元后溜之大吉。陈某和女友也报了警。

  两宗手法相似的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重视,当地派出所随即加强巡逻,4月11日,苏某被抓获。日前,苏某因敲诈勒索罪被越秀区法院判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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