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教师强暴5学生(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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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11:27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东窗事发 今年2月24日,正是学校开学的日子,而家住宣威市农村的一位名叫小香的女生,看到别的同学兴高采烈地去上学,却一个人在家暗自垂泪。父母见状,就叫女儿赶快上学去,可是无论如何开导,女儿都一言不发,也不去上学。这对老实的农村夫妇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发起火来,胆小的女儿见父母亲发火的样子,委曲的泪水不停地落到了地上。她对父母说:“老师欺负人!”父亲问:“老师怎么会欺负你?”“老师在他的办公室里,强行脱了我的裤子……”父母亲听到这一切,犹如晴天霹雳,一下子惊呆了。最后,在村里人的帮助下,这对夫妇向公安局报了案。 警方介入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开始介入调查。由于受害者是一个仅有10岁的在校学生,犯罪嫌疑人又是一位教师,公安机关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邀请市人民医院和当地计生办的医生,首先对受害者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证实:受害人被人强暴过。据此,警方派来了两名刑侦专家,与派出所民警一同来到小香所在的学校,将涉嫌强奸女生的这位老师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牵出案中案 张患失,一名小学教师。当警方将其带到派出所时,他的嘴里就一直嘟囔着:“冤枉!冤枉!”经办案民警对他进行政策和法律教育后,张供述了在其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先后10余次采用殴打、罚蹲马步等手段强奸小香的经过,事后威胁小香说:“不准将事情告诉任何人,否则就要将她剁成肉酱。”在进一步的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还查清了他以同样的手段,多次强奸小芳、小花、小巧、小珍等学生的犯罪事实。 无人报案 公安机关在侦办这一系列强奸案件过程中发现,此案受害人较多,但却无一人报案,导致了新案件的不断发生。 据一位村民说:“这个人的行为也曾经暴露过,只是因为没有报案未得到处理而已。他在另一所学校任教时,强奸了学生小花,事情暴露后,小花的父母没有用法律来保护女儿的权益,选择了由张患失赔礼道歉并补偿了6000元钱,就算摆平了。”小花的父母认为:“小花虽然出了事,但对方既然赔了钱,也算对受害者有个交待了。” 受害人小巧的母亲说:“已经造成了事实,如果传扬出去,孩子以后如何见人?”在采访受害人小珍的母亲时,问她为什么不报案,她说:“没想到要去报案。”据犯罪嫌疑人交待:他认为赔钱私了就不会有事了……(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陈云洪(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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