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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造美”未达效果,缺乏法律届定官司难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11:36 龙虎网

  【龙虎网讯】如今,“人造美女”、“人造魔女”的出现,让人们对手术刀切割出来的美,抱以越来越高的期望。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手术没达到预期效果,也很容易引发诉讼。不过,法官提醒说,由于法律上缺乏对这种“美丽”的界定标准,这类诉讼处理起来很困难。

  不久前,有一20岁的女青年因觉得乳房太大,到某整形医院作了缩乳手术。手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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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发现乳房变得太小,不得不再进行隆胸手术。一怒之下,她将医院告上法庭。为衡量缩乳手术是否成功,法官专门请了医生进行鉴定。可是,根据这个女青年的体态比例,医生作出的鉴定结果却是:符合标准。

  审美观点认为乳房太小,医学鉴定显示符合标准。由于没有一个双方能接受的衡量标准,法官审理此案颇感困难。虽然经调解,最后医院赔了这名女青年6万余元,但这起官司暴露出,法律还缺少界定“人造美”具体效果的标准。

  据悉,如认为“造美手术”没达到预期效果而诉诸法院的,除双方同意调解外,法院一般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对美容行业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这类诉讼,主要参照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来处理。不过,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于医疗美容效果的鉴定,除了医学评判之外,还有社会审美的评判。因此,仅仅依据医疗纠纷的法规来处理,并不十分妥当。

  “人造美”是否达到效果,专门的医疗鉴定机构也无法认定。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相关人士对记者说,作为特需医疗的美容手术,医生在手术前必须进行风险告知,如果确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害的,才属医疗事故。但鉴定“人造美”是否达到效果,则不是他们的工作范围。

  有专家称,美容整形将成为继买房、买车、旅游后的第4个消费热潮。因此,法律界人士指出,缺乏对美容效果的法律界定,实质上就是缺乏对这种医疗消费行为的法律保护。

  作者:郁险峰、殷骏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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