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成买者无处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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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13:49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滨通讯员曹大卓)昨天本报社会新闻版刊登《抗精神病药怎能随便卖》的消息引起读者广泛关注。一些读者来电谴责一些药店只为追求经济利益,随意出售抗精神病药,同时还想进一步了解购买抗精神病药的正规程序。 记者从市安定医院门诊处、急诊处获悉,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的精神病患者及家属不用任何处方,在正规专科医院外(药店、药品超市等)长期私自购买抗精神病药物,给相
据了解,抗精神病药又称安定类药或神经阻滞剂,目前虽尚未被列入《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中,但该类药仍属处方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2000年1月1日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中就有明文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答案很简单,抗精神病药既属处方药,又必须凭医生(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临床精神医学专家称,由于精神药物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可使之兴奋或抑制,而且对消化道有刺激反应(如引起恶心呕吐、食欲下降等)及损害肝肾功能的副作用等,所以该类药物的剂量要严格控制。加之精神病患者一般无法正确了解掌控自己的病情,只有在就诊后凭医生开具的处方才能购得处方药,并在医务人员的指导和监控下服用。 《抗精神病药怎能随便卖》后续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