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理解不推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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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16:38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就合肥出现两位大学男生“征婚富姐”的事,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袁敏殊教授说:“我能理解,但不推崇,不主张。” 袁敏殊表示,随着社会价值观逐渐多元化,出现一些超“传统”的想法自在情理之中,也是社会走向进步的表现。这两位大学生这样做主要是想追求较好的生活质量和生活品质,以及尽快地融入社会。这种做法本身并没有错,毕竟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他们有权利
袁敏殊告诉记者,从专家的角度来看,她能理解这两位学生的做法。但另一方面,大学生虽然已经是成年人了,但社会经历比较浅,心智也没有完全成熟,这种征婚方式可能是一时之念,容易在今后的人生路上留下遗憾和阴影。袁敏殊认为,对于一些大学生而言,嫁一个大款或者找一个富姐,也许生活上一下子会很富足,但是这种富足基本上是突如其来的,所带来的那种欣喜和幸福也是短暂的。 袁敏殊认为,大学生作为一个社会比较优秀的群体,在进入社会后肯定大有作为。而他们在从学校过渡到社会这一过程中,应当靠自己的努力。大学生要明白一个道理:幸福要靠自己争取,只有通过自己的奋斗和努力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从这一点来讲,对于一些大学生的寻“富”做法,她不推崇,不主张。(本报记者方伟阳何显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