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女友欢心 税务员受贿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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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6:0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原成华区税务局专管员陈嵩(化名)为讨女友欢心,收受一医药公司15万元的贿赂,将自己送进了法网。近日,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陈嵩大学一毕业便进入税务部门,工作了整整12年,表现出众。去年年初,陈和前妻离了婚。离婚后,他结识了现任女友杨莲(化名),二人很快陷入了热恋。
去年4月中旬,时任成华区税务局专管员的陈嵩对辖区内一医药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先是发现该公司少缴了约3万元的企业所得税,接着又发现几种药品少缴税款约50万元……该公司董事长叶某知道后,立即托人约陈嵩“和谈”,提出拿16万元“和解”。陈先是一惊,但想了一会儿还是点头答应了。几天后,叶将15万元现金(陈称还差一万他没提)交给了陈嵩,当天陈便将钱存进了银行。 去年8月,陈嵩用15万元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登记在杨莲名下。有了钱,和女友的感情也愈来愈亲密,陈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不过这种“幸福”并没能维持多久,去年10月,陈嵩因涉嫌受贿一案被刑事拘留。 看守所里的陈嵩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在向司法机关写下的“悔罪书”里,他吐露了自己收下15万现金的荒唐想法:……总觉得要负起男人的责任,不能让心爱的人受苦。 今年4月7日,成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公诉机关指控陈嵩涉嫌受贿罪,陈嵩承认收了钱,却辩解自己“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应是受贿”。成华区法院将于近日对该案作出判决。成华法曾晴本报记者 黄庆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