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愤勒杀四龄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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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09:23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朱泳武)为了泄愤,马顺根竟残忍地勒死一名4岁男孩。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11月2日15时许,马顺根带着尼龙绳、封箱带等作案工具,与另一名被告人杨树新,以房屋中介为名,来到丁女士家中。在丁女士与杨树新聊房子的时候,马将丁女士的儿子小杰领进一旁书房,用尼龙绳把他勒死后塞进书柜。随后,他又借口还有其他事,与杨树新
在昨天的法庭上,马顺根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丁女士的姐姐是他以前的女朋友。据马称,丁女士对他和姐姐谈恋爱不满,认为他“没钱又没房”。去年初,丁女士的姐姐与马分手,马顺根便迁怒丁女士,决心毁掉她的好日子,遂决定杀掉丁女士儿子以作报复。法庭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