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黄金搭档”栽在朝阳山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2:15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记者陈乃界 通讯员陈华 陈瑶 本报讯平阳县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该县水头镇朝阳山上窝点制售假冒“黄金搭档”品牌奶粉一案已经基本查清,涉案者已向工商部门交代了制售假冒奶粉的全部过程。 根据群众举报,平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日前对位于该县水头镇朝阳山上的这一加工点
据涉案者交代,他们是在电视广告栏目中看到了有关“黄金搭档”品牌奶粉广告,同时还在市场上发现这种奶粉较为好销售,便于2003年11月委托他人印制了“黄金搭档”品牌奶粉罐盒4800个、包装袋28000个、纸板包装箱8000个,并于当月开始加工这种品牌奶粉。其中一种为中老年奶粉;另一种为婴儿奶粉。其原料主要是一些普通奶粉、白糖等。每罐装奶粉加工成本为20元,售价为25元,每袋装奶粉成本价为4元,售价为6元。至案发止,他们已加工这种假冒奶粉1020罐和1250袋,其中违法所得23100元。 工商人员说,当事人在未经得“黄金搭档”知名商标所有人的许可,擅自生产“黄金搭档”牌中老年奶粉及婴儿奶粉,其行为已明显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