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惩一起隐瞒煤矿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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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2:44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南昌4月12日电(记者吴华国)经过调查取证,江西省日前对高安市隐瞒一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除了给予矿山经济处罚外,负有直接责任的矿长文义光、矿井主要投资人卢有根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他间接责任人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1月12日,高安市建山镇新山煤矿牌楼井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长文义光等故意隐瞒真相,后被群众举报。2月,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会同公安、检察机关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先后两次展开事故真相调查,矿长文义光等在法律的威严下,交代了事故发生经过及隐瞒不报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矿井出资人被处以6万元罚款,建山镇及高安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行政记过处分,直接责任人文义光、卢有根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