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仿妻子签名卖房 恶意串通低价售房被判无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5:01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 丈夫仿冒妻子签名将房屋低价转让给了自己的五婶,妻子凌女士以他们恶意串通为由诉请买卖合同无效。昨日,凌女士的诉请获得了闵行法院的支持。 7年前,29岁的凌女士与34岁的吴先生相恋结婚,一年后经单位调配分得房屋一套,建筑面积为70.63平方米,此房屋系夫妻婚后所购得的房改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02年10月,凌女士提起离婚诉讼但被驳回,然而她没想到,自己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分割房屋触
去年1月,吴先生与其五婶签下了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价为11.5万元,在同住成年人意见的签章栏内则冒用妻子的签名。而在同一小区、面积相仿的房屋转让均价为25万元。(何易 闵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