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撂荒耕地须尽快复耕、修建高速公路不得占用农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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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1:31 北京娱乐信报 | |||||||||
本市撂荒耕地须尽快复耕 信报讯(记者李谱春)市政府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撂荒耕地必须尽快复耕。要求各级政府把恢复撂荒地生产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区县长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对未完成撂荒地恢复生产任务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修建高速公路不得占用农田 信报讯(记者王佳)昨天,交通部公布了《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要求建高速公路原则上不得占用农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设计审查时,应将土地占用,特别是耕地占用情况作为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