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有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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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2:06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谢惠仁报道市劳动保障局昨天发布了2004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企业工资增长平均指导线为9-10%;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下限为3%。 指导线公布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考企业工资增长平均指导线安排工资;从业人员上年工资水平较高、人均实现税利或利润与上年持平的企业,可参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下限安排工资。有条件的企业,企业方和工会方应通过集体协商确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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