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紧急会强调 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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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4:1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平顶山市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赴汝州开展调查 本报平顶山讯针对目前平顶山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汝州东兴煤矿“3·24”事故、汝州顺发煤矿“3·31”事故及瞒报问题,平顶山市政府于4月12日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决定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坚决杜绝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据介绍,3月24日,汝州市蟒川乡东兴煤矿发生冒顶事故,造成2人死亡。3月31日,汝州市小屯镇顺发煤矿发生重大冒顶事故,造成4人死亡。两起事故均隐瞒不报,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本报4月8日进行了报道)。省长李成玉、副省长史济春得知情况后,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实处理。平顶山市代市长王照平也作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目前,该市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赴汝州开展调查。 会议强调,要认真做好两起事故的调查工作,按照省、市领导的批示查实处理。严厉追究在煤矿安全监管、整治验收等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甚至收受贿赂、包庇袒护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坚决杜绝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现象的再次发生。小煤矿要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县(市、区)安监局要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上报到市级安监部门,超过2小时为迟报,超过5小时为瞒报。会议特别强调,要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认真落实有关文件,做好复工工作,合格一个审批一个,不合格的坚决断电关停,积极引导煤矿5月30日前办齐“四证”,6月30日前完成复工验收,确保在6月底验收合格的乡镇煤矿全部恢复生产。(记者王纪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