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砸”事件后续 学校校长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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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4:1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4月5日,本报在A10版以《毛坯楼内上课,木板砸伤学生》为题,报道了淮阳县四通镇初中初一学生张敏(化名)被砸伤之事。前天,该县教育局作出处理决定:对该校校长常树林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该镇教育办公室全县通报批评。从昨天起,对全县500多所中小学展开校舍安全检查。 报道刊出第二天,该县教育局组成调查组调查此事。前天,调查组负责人、县教育局
李连进说,目前,仍在施工的教学楼已停止用做教室。 (记者 孟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