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刺激竟抢人 太傻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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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6:4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两学生结伙抢劫案:程能、杨焦(均系化名)案发前是华阳一技工学校的学生。去年12月20日凌晨1时许,程能提议“干脆去搞一次抢劫试试”。两人遂坐上了一辆三轮车,刚走到僻静处,两名不到18岁的学生娃将三轮车夫按倒在地,捡起一块石头砸向三轮车夫头部,然后抢走三轮车夫身上仅有的13元现金。第二天,程能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天真地说:“抢劫只是想寻求刺激!” 他们的犯罪动机太荒唐了!棠湖中学和双流法院一致决定,将这次庭审作为一次法制课,好好教育同学们。另类庭审 边审边“上课” 双流检察院的公诉人陈英指控:程能和杨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说到此,陈检察官转向旁听席上的同学们,“今天来了这么多同学,我想给大家讲一讲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陈检察官开始“上课”了。她说,她发现很多未成年人作案是为了寻求刺激或好玩,想法极为天真。一旦落入法网都特别后悔,但为时已晚。旁听席上,同学们个个听得聚精会神,不停地记录着。“同学们要记住今天的庭审,不要走上犯罪道路。” 接着,杨焦的律师问杨:“要是你不犯罪,今天会在哪里?”“学校!”杨抽泣起来。旁听席上顿时传来一阵议论:“好可惜哟!”“千万莫去犯罪。”接下来,两被告人的老师向大家介绍,程能和杨焦都很聪明,专业知识都学得不错,但他们贪玩,尤其喜欢上网,思想不稳定,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办案法官、双流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县妇联、县团委的工作人员也分别给同学们“上课”,庭审先后被6次打断。最后,法庭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8个月、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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