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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陵国保区内盖宾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7:45 三秦都市报

  本报咸阳讯(记者凌寒)昭陵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前不久,礼泉县林业局投资200多万元,开始在昭陵脚下的保护区内进行“柏峰楼”的大型建设施工。该楼虽然名义上是护林房,但其设计实质上是一座宾馆。更为严重的是,按照法规,这类保护区内不得进行建设,即就是因特殊需要建设,也得报省政府批准,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但这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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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记者来到位于礼泉北部的昭陵(昭陵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陵脚下北侧仅一路之隔的一个建筑工地,记者看到,地基部分已夯压完,正在准备做混凝土,周围堆满了钢筋、砖及大型施工机械。记者问几名施工人员和工地指挥部工作人员,这里建的是什么?回答是县林业局盖的宾馆,图纸上的名称是“昭陵柏峰楼”,框架结构3层。

  昭陵陵山文管所宁所长告诉记者,去年年底时发现这些人在取昭陵的封土,他们和文物派出所几次前去阻挡,制止这种违法行为。直到前不久,工程正式开工了,他们也知道工程建在这里违法,但上级有关部门都认可了,他们又能怎样呢?

  礼泉县林业局局长韩智存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是文物部门在给他们故意找事。据韩局长讲,该工程县计委立了项、县城建局也批准了建设。咸阳市文物局史副局长及文物科张科长对记者讲。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内搞建设,必须经省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同意。但这个工程没有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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