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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这起“超生案”咋这难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7:4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程锋实习生齐延红)一起被省计生委答复为问题清楚,所用规定及条款准确的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意见已经作出两年了,然而“处理意见”却得不到处理、落实。这起发生在渭南大荔县的普通“超生案”为什么处理起来变得如此艰难?

  据了解,渭南市大荔县许庄镇原棉绒厂厂长兰金照与前妻生育两个女儿后离婚,并与1999年与另一未婚女张某结婚。兰金照、张婉红及亲属都承认张婉红怀孕事实,后在县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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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督促下在县医院儿科大夫陈彩侠处实施引产(陈彩侠与兰金照系亲属关系),陈彩侠并出具了县医院妇科的引产证明。但群众反映,张婉红已于2000年5月生育一男孩,并隐匿在外。经过县监察局、计生局多次联合调查,认为兰金照夫妇已构成超生事实。其主要依据是大荔县计划生育服务站5月26日诊断证明张婉红系产后哺乳期,且引产一事除其亲属证明外没有其他旁证,引产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药物来源等方面均存在种种疑点。大荔县计生局遂于2002年4月28日作出了处理意见:“兰金照、张婉红夫妇引产事实无旁证,不能成立,按照《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婴儿出生去向不明处以5000元罚款……给予兰金照。张婉红行政开除处分并对兰金照开除党籍。”

  为慎重起见,大荔县计生局向省计生委上报了《关于兰金照夫妇及县医院儿科大夫陈彩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意见的请示》。省计生委的答复是“此件反映的问题是清楚的,开假证明及婴儿去向事实成立,县计生局处理意见所引用的规定及条款准确……”

  然而,两年快过去了,一件并不复杂且“问题清楚”的超生案到现在还迟迟得不到处理,问题的症结何在?记者4月12日来到大荔县采访,大荔县计生局周纪合副局长告诉记者:关于兰金照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有材料都转交到县监察局了,县委对这事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清查班子,详细情况还得问县监察局。记者随后来到了县监察局,杨民生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什么时间拖这么长没处理,肯定有能拖到现在的原因,这个案子有复杂的一面。”但当记者问到底是什么原因时,杨局长表示“我不好说,也不能说,我只能说我们每一步都按程序走。”这起“超生案”到底复杂在哪儿?为什么两年得不到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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