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两妇女同名同姓同样遇人不淑同时同地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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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09:19 中国台湾网 | |||||||||
台湾苗栗县有两个同名同姓的妇人,都育有三名子女,同样遇人不淑,都因丈夫好赌被拖累,不约而同向法院诉请离婚获准。法官原先以为两案是同一人,得知两人同名同姓且际遇相同,不禁感叹造化弄人。 这两名谢姓妇人分别为58岁与47岁,年长的结婚已36年,她告诉法官,丈夫酗酒、好赌,常打骂她,甚至拿菜刀要杀她,只要赌博输钱返家,就向她要钱,不从即被拳打脚踢。
较年轻的谢姓妇人则结婚20多年,丈夫同样沉迷赌博,积欠多笔赌债,常有人上门讨债,让家人提心吊胆。因债台高筑无力偿还,竟将家中的金饰变卖,房屋、汽车都设定质押借款,并申办多张信用卡、现金卡使用,拖累家人。 这两起离婚案判决时间仅相隔两天,法官对两人同名同姓,且人生际遇雷同,都认为太巧了。(据联合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