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饭店厕所须对外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09:51 燕赵都市报

  本报北京消息饭店、餐厅、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对外开放将被写入政府规章。记者从北京市法制办获悉,《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完成项目。

  北京市市政管委于两年前就做出了《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厕所的设置及对外开放的规定》,要求新开的商场、餐馆饭店必须有自己的卫生间,并一律对外开放。沿街新建的公共设施建筑都必须在临街附建对外开放的卫生间。但一直没有政府规章对此进行规范。

张国荣风采依旧一周年 春季房展惊喜无限
中国网络通俗歌手大赛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