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何“久病”成不了“良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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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10:26 南方周末 | |||||||||
□练洪洋 15年前的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宣告“民告官”时代的来临。15年,一个婴儿长成英俊少年,一部“民告官”法对官风有多大的改变呢?据4月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吉林省各级法院自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以来,被告的败诉率由1999年的35.21%上升到2003年的43.98%。15年来,吉林省三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9万多件,仅200
“民告官”胜数逐年上升,在乐观的一面看,这是公民的维权意识强化、人民法院依法办案的具体表现;但另一方面,“民告官”案有增无减,究竟是民变“刁”了,没事就逮个“官”告一告,还是官员当被告当“上瘾”,根本不当一回事?不管是何种情况,“民告官”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且升幅还不小),都说不上是一件好事。 “民告官”案增多让社会付出沉重的公正成本。相对于公民而言,行政机关是强者,频频出现行政诉讼,说明弱者的权益经常受到强者的威胁。即使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以弱胜强(众所周知,这条路不好走),讨回“公道”,事后的补偿也难以挽救早已被践踏的社会公正。 “民告官”让国家付出诚信成本。行政机关不是神,偶尔出错是可以理解的,但经常出问题,频频站在被告席上,未免就会让委托人——公众对他们的诚信产生怀疑。行政机关的诚信出了问题,还如何能行好政?还怎么建立诚信社会呢? 无论“民告官”最终谁输谁赢,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都要付出额外的行政成本——赢,要付出精力;输,更是人财两失。去年,河北保定一位公民杨志杰就因受到曲阳县有关方面的超期羁押而获得22万元的国家赔偿。 此外,“民告官”案迅猛增长,还严重浪费司法资源。 探究原因时,流行的说法是:官员的法律意识薄弱。俗话说,久病成良医。为什么有些官员“病久”照样成不了“医”,更甭说“良医”了?难道仅仅一句官员们的法律意识薄弱能说得过去吗?公民的法律意识能逐年提高,有事上法院说理去,而作为精英阶层的那些官员反而说不知依法行政为何物,这岂不是笑话?根本问题恐怕在于枉法的收益与成本的巨大落差——官员个人可以从枉法中获利,而即使被提起诉讼并败诉,也是政府埋单(国家赔偿)。 所以说,如果问责制没落实、体制内约束不力、舆论监督缺位等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即使是请法律专家来当官,他们也未必就能依法行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