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决不是毒品走私的冒险“乐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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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12:04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访省公安厅禁毒局副局长陈新民 针对“2·29”特大贩毒案的告破,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省公安厅禁毒局副局长陈新民。
记者(下称记):云南是全国乃至世界的禁毒前沿,今年初的禁毒形式如何? 陈新民(下称陈):针对当前禁毒斗争的严峻形式,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多条战线上组织开展了禁毒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禁毒斗争,取得了初步战果。今年1至3月,全省共破获各类贩毒案件3688起,同比增加17.2%,缴获鸦片220.2千克、海洛因1533.7千克、冰毒252千克,同比分别增加47.4%、11.5%和71.7%;缴获制毒配剂20.7 吨,同比增加19.7倍。 记:从警方的统计数字上我们看到,毒品数量上升比例很大,甚至成倍数增长,您如何看待这些数字? 陈:随着禁毒斗争的国际化,境外政府机构加大力度全面实施禁毒工作,铲除毒品种植来源。境外毒贩忙于尽早将“货”出手,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对境内实施毒品犯罪,妄图打通境内“通道”。 记:您如何评价“2·29”特大贩毒案? 陈:“2·29”特大贩毒案的成功侦破表明:云南决不是毒品走私的冒险“乐园”。云南警方严正警告国内外不法分子,走私贩毒是中国法律所严厉禁止的,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企图利用“中国通道”从事毒品犯罪,都将受到中国法律最严厉的制裁。不法分子必须打消侥幸心理,尽快悬崖勒马,否则,必将自取灭亡。 孙伟(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