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立法:宾馆厕所必须对外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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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3:54 中国青年报 | |||||||||
李谱春 据4月14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饭店、餐厅、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对外开放将被写入政府规章。记者4月13日从北京市法制办获悉,《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完成项目。
原《北京市公厕管理暂行办法》已实行了14年,主要内容以解决公厕管理、做好日常保洁为主。而重新修订的《公共厕所管理暂行办法》将适应现代社会增加不少新的内容,其中涉及的公厕不仅指国家投资建设的公厕,而是提出饭店、旅馆、餐厅等服务行业的公厕均对外开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