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没有举报不会主动介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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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3:5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万兴亚实习生黄少华)就朗讯中国4名高层被解雇一事,本报记者日前采访了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朗讯中国的行贿对象尚未确定,根据检察机关的工作原则,北京市检察机关如果没有接到相关举报,不会主动介入调查。 据本报4月9日报道,朗讯中国的这4名高层因涉嫌行贿被解雇,至于行贿对象是谁,现在还未透露。但是“中国一家知名移动公司媒体联络员对本报记者说,中国各大电信业公司
对此,该负责人认为,是否接到举报和行贿对象的性质是决定检察院是否介入此事的主要因素。如果没有人向检察机关举报,一般情况下,检察机关很少主动介入调查。至于行贿对象的性质,只有涉嫌对象是政府官员或国有企业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一经举报,检察院就可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行贿对象是民间企业、合资公司或商业机构,则属商业贿赂,须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针对“检察院是否会主动介入”,该负责人说,检察院没有主动介入这一说法,在没有确凿的犯罪证据和举报人举报之前,北京市检察院暂不介入此事。 朗讯中国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记者就朗讯事件采访东城区检察院时,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对该事件并不了解,不会对此发表任何看法。但该负责人同时又说:“如果案件符合条件的话,我们有可能主动介入,不一定需要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