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 户外大广告轰然倒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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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4:5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王盛) 昨日,随着三环路外一块面积达216平方米的单立柱广告轰然倒地,我市第一起因不服执法局限期拆除决定而引发的行政诉讼官司画上了句号。 昨日上午,金牛区执法局执法大队一早就来到西三环路侧的广告设置现场。随着执法
去年9月17日,金牛区执法局以该户外广告未经规划和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违法设置为由,向广告设置者圣达公司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圣达公司不服,随后向金牛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除该决定书。金牛区法院在审理中认为,金牛区执法局在查明该公司具有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判决维持该决定。圣达公司不服,随后向市中院提起上诉。该公司提出,按照相关规定,行政执法局不具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且自己的户外广告是经市工商广告部门认可的,不需要报规划和市容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国务院已授权省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而市政府赋予金牛区等五城区执法局对本辖区城市管理行使行政处罚权合法。3月4日,市中院维持了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