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万好处费 毁了仨记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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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6:30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日前,某科技报驻天津记者站副站长鲁天一被海淀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两万元。其他同案的两名记者,交由天津司法机关另案处理。至此这起50万元好处费葬送3名记者案告一段落。 2003年3月,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某科技报社驻天津记者站的举报称:副站长鲁天一利用其职务便利涉嫌贪污公款。鲁天一最终交待了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为广州某有限公司撰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