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300余公斤鱼虾重归自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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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8:35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瑛)4月14日,贺兰县农牧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常信乡桂南村的排水沟里私自电鱼捕捞。接报后,县农牧局综合执法大队渔政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当场没收1台电鱼电容器,并将缴获的20多公斤鱼虾放回沟中。据悉,这是今年以来,贺兰县第5次对境内非养殖水域的灭绝性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查处。 每年春季,山东、安徽、河南等地的一些外来人员就拖家带口来到宁夏,在贺兰县常
为彻底遏制非法捕捞,保护水域资源不受破坏,贺兰县农牧局从3月17日开始,组织专业和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全县境内所有干沟湖泊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捕鱼活动5次,累计没收各类网具300余条,电鱼电容器5台,放归鱼虾300余公斤。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