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将为在沈博士后人员提供每人6万元的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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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8:35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妍焱)4月11日,记者从沈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04年起,省财政将为在沈博士后人员提供每人6万元的经费。 沈阳市将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包括进入非建站企业从事企业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支持政策。凡是到企业进行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根据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适当延长工作期限,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在保证完成研究项目
又讯同时,记者获悉,今后沈阳市各类所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可以申报评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特别是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区县(市)人事部门办理申报事宜;从今年起,凡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在晋升相应职称时不再单独办理免试证明,可将符合免试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装入本人职称晋升申报材料袋中,经资格审核后参加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沈阳市今年将进行各系列高级资格证书验审登记工作,2005年进行各系列中级资格证书验审登记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