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孩子,跳水的不该是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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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0:11 燕赵都市报 | |||||||||
新闻提示:3月28日,从海兴到天津上学的10岁少年王元政,看到有儿童落水,他勇敢地跳入水中营救,不幸献出了自己稚嫩的生命。见义勇为的小元政感动了津门,更让家乡父老深为自豪和痛惜。同时,也将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摆在人们面前——小元政是不是更应该选择其他方式救人呢? 今年才10岁的王元政是海兴县张会亭乡板桥村人,因为父母常年在天津打工,小元政
海兴少年感动津门 被救的孩子今年6岁。落水儿童得救了,小元政却再也不能坐到课堂里跟同学们一起读书。这个父母都在天津打工的“打工者子弟”感动了天津市民,当地媒体对小元政的事迹进行了报道。据了解,小元政在校是个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的好学生,成绩优秀,是班里的“前10名”,而且写得一笔好字。 3月29日一早,小元政的父亲将儿子“送”回海兴老家,当时得知消息的近百名邻居亲友都前来送行。 塘沽区教育局对王元政舍己救人的行为提出表扬。近日,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确认了王元政见义勇为的事迹,并向其家人颁发2万元慰问金。 痛惜悲伤与社会思考 小元政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让人感动、震动。4月15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副秘书长刘春祥的电话。刘秘书长说,对于小元政的行为,每个人都会为之感动,孩子精神可嘉。但他同时又不无忧虑地提出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是吞噬了小元政的那条小河并不深,成年人不可能被淹死,小元政在不会游泳的情况下跳入水中;二是如果去喊大人的是小元政,那这么好的孩子也不会离我们而去。 刘春祥说,作为小元政,他的精神值得每个人学习,但我们不要忘了,他本身也是个未成年人,也需要保护,这就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这个问题并逐步探索解决之道,比如,我们不应简单地又树立起一个“英雄”形象,而是应该加强孩子们的安全教育,在处理这些事件时,教会他们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救人方式,诸如向大人求救、打110、寻找木杆之类等。 通讯员:周金良、林炳玉、孙国庆;本报驻沧州记者:刘树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