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给偷井盖敲敲警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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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5: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小小沙井盖,就像一道保护门。有了它,你能踏上坦途。没有它,你可能会掉进“陷阱”,一命呜呼。 井盖被盗,让马路张开了“血盆大口”,引发不少车祸和人身伤害,成为许多城市的隐性杀手。
贵州三岁女孩萍萍,掉进人行道上一个无盖沙井内,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救了。 太原一位工人,骑摩托车回家,不慎掉入已丢失井盖的检查井中,造成下腭粉碎性骨折。 珠海张先生,在去朋友家的路上一头栽进一口没了盖子的沙井,当即休克。除了鼻青脸肿之外,还不见了6颗牙。 广州还因此发生过交通事故,一辆小车拐进马路中央一个意想不到的大坑,造成严重塞车。接着又有一辆摩托车不幸中招,半个车身卡在坑里,司机被摔了出来。 …… 井盖被盗,祸害不浅,造成人员伤亡也给国家财产带来损害。据统计,去年全年广州市被盗井盖总计12787个,价值为481万元。今年以来,随着钢材价格的上涨,沙井盖等废铁都成了暴利品,一季度已有近千个井盖被盗,是去年同期的3倍。不法之徒甚至还动用了小货车等作案工具。还有的不法分子更为猖獗———偷了井盖后,坐等汽车陷进来,然后向司机索要“劳务费”,再帮其抬出汽车。市政工作人员面临前院失火后院起烟,应接不暇,刚盖上新的,不到两天又没了。更让他们头痛的是,掉进井内的伤者还向他们索赔。 偷盗沙井盖如此疯狂恶劣,该当何罪? 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种普遍看法,认为井盖是国家所有的财产,盗窃井盖就是侵犯国家财产的所有权,若达到一定数额可定盗窃罪。但是,由于沙井盖的本身价值不高,很难达到定罪标准,往往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那些因此掉进井内的伤者残者死者们,岂不太冤? 近日,苏州平江区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两名偷井盖者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引起广泛关注。两名被告在近100米的路面上连续盗窃窨井盖5块,而该路段是附近一所中学470名学生上学、放学的必经之路。 对于平江法院作出的判决,有人大声叫好,也有人指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些都有待于司法实践的探索和立法的完善,但起码增大了偷井盖者的“犯罪成本”,起到了震慑作用,给他们敲响了警钟。 (王晓云)(实习生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