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网友发生性关系 偷拍全过程敲诈勒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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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23:4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张志龙 记者袁晓岚) 将自己与女网友发生关系的整个过程偷拍下来后以此敲诈钱财。4月13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揭露隐私要挟“网恋情人”,诈其钱财的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刘某被以犯有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28岁的男子刘某系外地来锡打工人员。平时喜欢上网聊天,QQ号网名叫“浪漫人生”。去年下半年,刘某某QQ聊天过程中搭识网名叫“蓝梦”的35岁已婚女性周某某并互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揭发他人隐私相要挟,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刘某某敲诈勒索犯罪,部分属未遂,犯罪后又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故对其以敲诈罪判处了4年有期徒刑。 | |||||||||